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浏览: 次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采购内容;”现调整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采购内容;如投标单位为律师事务所,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能满足本次项目的招标需求。”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的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中:“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zzyzbzx.com“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报名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报名时请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现调整为:“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zzyzbzx.com“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报名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报名时请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律师事务所的,则可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目录中“★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原件备查)” 现调整为“★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原件备查)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内容不变。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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