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劳模创新工作室改造及实验室标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浏览:

项目概况

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劳模创新工作室改造及实验室标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供应商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48上午9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SC2026021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劳模创新工作室改造及实验室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2.24万

最高限价:人民币12.24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时总价及所有子项目的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劳模创新工作室改造及实验室标牌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的前期设计及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保修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施工期不超过4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提供供应商为投标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326日至202642,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5楼常州中宇供应商报名处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缴入以下专用账户,禁止第三方代缴,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号:1105052609000510202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0519-85782855

 价:人民币0/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供应商登记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首页“下载中心 ”版块下载(http://www.czzyzbzx.com/index.php))。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48上午9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48上午9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踏勘及澄清:

1)【现场踏勘】

供应商须在磋商答疑前自行踏勘现场,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疑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64217:30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澄清或疑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U盘1份(内容为签章齐全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如PDF内容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八、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市公安局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方式:邵先生   0519-8199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

联系方式:0519-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女士

   话:0519-85785155

本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分享至:
051985785155
扫一扫,关注中宇招标